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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与管控学术沙龙”在青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4-02-25点击量:880


为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要求,推动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研究、选划业务与管理工作,2014年2月21日,中国生态学学会与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保部南京环科所在青岛共同举办了“生态保护红线选划与管控学术沙龙”。 沙龙围绕生态保护红线的理论、方法与管理主题开展研讨,重点讨论了陆地和部分省市海洋生态红线选划与管控的方案,并拟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的建议。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中国生态学学会副理事长欧阳志云、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高振会、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王斌、国家环保部生态司处长房志、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处副处长崔洪国,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单位的40余名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此次沙龙。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陈尚研究员首先对本次沙龙举办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简要介绍,而后,相关专家介绍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基本概念与内涵、法律地位与管控对策;探讨了陆地与海洋的生态红线选划与管理;对国家生态保护地现状及其成效进行了评估;讨论了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红线选划的关系以及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保护区与生态红线选划的关系;介绍了江苏省生态红线选划、山东省海洋生态红线选划、厦门市海洋生态红线选划的方案,并对城市保护生态红线以及海洋渔业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讨论阶段,各专家就红线选划方式是基于功能区划还是行政区划交换了意见,并对生态红线划分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进行了讨论。

高吉喜研究员认为,生态保护红线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必须实行严格保护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包括三条功能线:(1)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2)人居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生态保障线,(3)重要物种资源与生态系统生存与发展的最小面积。

欧阳志云研究员认为,生态保护红线区选划应考虑包括三类生态功能区:(1)重要食品生产区,如重要的基本农田、林地、养殖区等;(2)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如地表水源保护与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3)重要生态防护功能区,比如防风固沙的林地和草地、湿地、水库、红树林、珊瑚礁。生态保护红线的选划以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能力与重要性为依据,以保障生态服务功能的持续供给。

陈尚研究员提出应从三个角度来认识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角度,生态保护红线是一个围着“栅栏”的禁区,风吹过,水流过,生物自由进入,但是人不可以。区内严格限制开发与利用活动。科学角度,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主产区,提供重要的、不可或缺、替代不了的生态产品(如水产品、氧气),提供难以人工制造的环境服务(如空气净化、自然景观)。从文化角度,生态保护红线选划与严格管理体现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之心,生态红线是国家的“龙脉”、社区的“风水林”、家族的“风水宝地”、宗族的“禁忌地”。它提供难以人工制造的文化用途,如自然美、文学和音乐创作、知识创造、宗教价值等。

通过此次沙龙,进一步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对我国生态红线选划与管控面临的问题,以及可预见的困难提出了参考性建议,从理论方法与操作性层面统一了认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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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曹志泉供稿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