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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点击量:1743

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员:

为持续推动生态学领域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中国生态学学会拟开展“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 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旨在探索、创新生态学领域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培育造就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中国生态学学会同期参加“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如获得项目立项单位资质,学会将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1. 中国生态学学会个人会员(中国籍),入会链接http://esc.scimall.org.cn/member/signup.php

2. 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适当放宽1-2岁;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4. 生态学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生态学科研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生态学研究的科研工作能力,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可预期的科研潜质、良好的科研基本条件;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用学会分支机构推荐、专家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学会理事)和自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四、项目名额

“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每期3年,每期资助名额10名以内,共包括以下类型:

(一)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A(以下简称“A类项目”)。该类项目依赖于中国生态学学会当年是否取得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和“北京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立项单位资质。如获得立项,中国生态学学会将按所获得的资助名额和经费标准进行选拔、立项和资助。

(二)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B(以下简称“B类项目”)。该类项目由中国生态学学会选拔、立项和资助,每期资助不超过2人,每期资助经费共5万元/人。

(三)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C(以下简称“C类项目”)。该类项目由中国生态学学会选拔、立项,被托举人依托单位资助,每期资助不超过8人,每期资助经费不少于5万元/人,管理方式和B类项目完全相同。

(四)中国生态学学会获得“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立项单位资质和资助名额的年度,中国生态学学会当年不设立B类项目。

五、工作流程

1. 项目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6月6日。

2. 资格审查和初评。学会项目工作组依据遴选条件对项目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符合条件并通过初选的人员获得终评资格。

3. 专家评审。学会组织遴选专家组召开项目遴选评议会议进行终评,通过打分、投票等方式确定被托举人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填写完整后,请将项目申报书的Word文件和签名扫描pdf文件以及候选人情况一览表Excel文件于2023年6月6日前发送至zz-esc@rcees.ac.cn(邮件标题注明“2023青托-姓名”),不收纸质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春燕

邮箱:zz-esc@rcees.ac.cn

电话:010-62849101,15801383137

 

中国生态学学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中国生态学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项目候选人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