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26点击量:175
2013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随后,国家三部委联合启动了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济南、青岛、固原等30个城市进入试点范围(省级试点的城市则更多)。海绵城市对确保城市水环境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正在进行的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涉及城市多,规模宏大,覆盖不同城镇化水平和不同气候区域,极具借鉴意义,受到国际学术界高度关注。最新一期的英国自然杂志(Nature 537,307;2016)发表了山东省生态学会秘书长刘大胜研究员的文章China’s Sponge Cities to Soak Up Rainwater(吸纳雨水的海绵城市),这是刘大胜研究员续去年后再次在自然杂志发表文章。文章认为海绵城市通过吸纳和重复利用雨水提高了弹性应对快速城镇化和气候变化的水平,同时指出对北京、济南这样即受洪涝灾害影响,又面临严重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城市更具重要意义。为保证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文章还对搞好进一步的试点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1)试点城市多、范围广,应尽快完成对规划人员、设计人员和建设工人的培训;2)每个城市有着不同的气候条件和不同的城镇化水平,建设规划和技术选择应立足每个城市的实际条件量身订做,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和版本可以遵循;3)所建设的海绵设施应当与当地传统的排水设施有效结合,居于中等和中等以上城镇化水平的城市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