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1点击量:715
为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中国科协和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由生态、环境、气象、地学、海洋、水利、农林等领域的全国学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领军企业和公益组织成立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为反映我国生态环境科技领域前沿和最新发展,鼓励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引领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创新,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社会创新氛围,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在中国科协指导下,联合体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中国生态学学会)牵头开展“2020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以下简称“十大进展”)推荐、遴选工作。入选成果将向社会发布,并编撰《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汇编》。中国生态学学会现面向会员征集2020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进展产生时间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推荐进展要求
1.应为在生态环境领域做出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科学理论、技术研发、工程实践、决策支持等重大进展,其形式包括正式出版物发表的文章、获得授权的专利、通过省部委验收的工艺、技术、软硬件产品、工程设计与实践,获得政府批复的政策规划及其应用,或获得中央官方媒体公开报道的科技进展等。
2.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公民、企事业单位在中国境内完成。
3.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重大学术价值、应用前景或良好的社会效益,具体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知识创新类:主要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重要的、具有首次(首创)特点的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并得到国际或国内生态环境领域公认、产生重大学术影响;对推进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以及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起到重要作用。
(2)技术创新类:主要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突破性和颠覆性的工艺、技术和软硬件产品、国内外领先或填补空白的发明创造、重大的政策规划与政策规划应用、标志性的工程设计与实践、服务于全球环境治理有广泛影响力的科技进展等;推荐进展需有实质特色性和显著先进性,综合方面优于同类,能够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应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以便在相关媒体公开。
三、推荐方式
凡推荐项目均需填写《十大进展推荐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且主要完成人是中国生态学学会会员。完成单位需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方式
推荐进展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下班前。
邮件主题以“2020十大进展+进展名称”命名,发送到xs-esc@rcees.ac.cn。邮件附件需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推荐表文字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完成单位信息表Word版以及附件材料电子版。联合体完成单位推荐表文字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均以“2020十大进展+中国生态学学会+进展名称”命名,附件材料清单word版以“2020十大进展+中国生态学学会+进展名称+附件材料清单”命名,其他附件材料电子版根据附件材料清单顺序以“2020十大进展+中国生态学学会+进展名称+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清单序号数字+附件材料名称”命名。
五、联系方式
中国生态学学会 李 博 xs-esc@rcees.ac.cn 010-62849101-202
附件1-1 2020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联合体成员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1-2 2020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完成单位信息表.docx